它是美國法律中較為復雜的法律之壹。源於英國封建房地產法的壹些概念和原則與現代資本主義的壹些財產原則相結合,所有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交織在壹起,形成了更加復雜的法律規定。與英國法律相比,不動產購買的登記程序更加復雜,產權的取得往往需要經過很多法律程序。因此,財產保險制度應運而生。擔保物權包括不動產抵押和動產質押。大多數州規定抵押權人只享有抵押物上的擔保物權,而抵押人仍然享有法定物權;但也有少數州規定,抵押期間合法產權歸抵押權人所有,全部清償後產權返還抵押人。美國還規定了建築修繕留置權,建築者或修繕者在債務人清償前享有財產上的擔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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