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犯罪率中,有些現象對於某些國家或地區來說,完全可以忽略不計而不追究刑事責任。以兒童保護法為例:老師打學生,家長打孩子,把13歲以下的孩子單獨留在家裏或者車裏;父母不讓孩子讀書。買養被拐兒童,讓未成年兒童街頭乞討,等等。因為法律不追究,犯罪率降低。
然而,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現象在美國卻是犯罪行為,包括丈夫毆打妻子、違反交通法規拖欠罰款、口頭威脅他人等。,會被法律追究甚至坐牢。從而提高了犯罪率。以至於牢房人滿為患,被“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