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8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照顧,監護人要為孩子承擔壹切法律責任,而不是隨便找人。如果學校發現孩子沒有監護人,他們必須通知兒童福利局,將孩子交給政府指定的寄宿家庭。如果父母在美國,也可能被追究遺棄孩子的刑事責任。如果找到願意做監護人的親友,可以通過家庭法或者移民律師到孩子居住的法院辦理監護人的認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