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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違約的規定

法律解析:合同中的違約是指當事人以沈默的方式,不用言語、文字或任何積極的行為來表達意思。通常,要約生效後,承諾的表示必須由允諾人明確表示,並且該意思表示必須通知要約人。因此,違約壹般不構成承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七條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承諾,該承諾壹般可以在承諾期限內到達要約人,但是由於其他原因,承諾超過承諾期限到達要約人,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承諾,該承諾有效。

第壹百四十條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意思。

沈默只有在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的情況下,才能視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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