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的《獨立宣言》不僅痛斥了宗主國的罪惡,而且主要闡述了自然權利論和主權在民的思想。
1777年,大陸會議通過了《邦聯條款》,規定了各州之間的關系,形成了美利堅合眾國的雛形。
1787年,制憲會議通過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正式確立了美國制度。
此後200多年間通過了27部憲法修正案,尤其是第壹至第十修正案,規定了人民的權利,最終形成了美國的憲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