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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長和美國首席大法官誰權力大?

當然是首席大法官。

對於公眾來說,尤其是對於美國以外的國家來說,世界上對美國領導人了解最多的是總統、眾議院議長、副總統等。首席大法官很少在國際舞臺上露面,因為他的工作更多的是國內事務。

美國是典型的三權分立的西方國家。三權分別指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行政權部門是總統府,最高領導人是總統,立法權部門是國會,最高領導人是議長,司法權部門是聯邦最高法院,最高領導人是首席大法官。

首席大法官主要負責行使憲法、對案件進行終審、彈劾總統等。總統宣誓就職也需要由首席大法官主持,而司法部長只是眾多政府部門的部長之壹,主管司法領域,但沒有首席大法官那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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