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60號)
第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或者申請考核:
(壹)受過刑事處罰的(過失犯罪除外);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