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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6歲或18歲。

法律主觀性:

根據法律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上述規定,未滿18周歲的壹般為未成年人,但年齡在16-18之間,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可以認定為未成年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七條年滿18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八條* *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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