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是指所有調整保險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包括保險合同法、保險組織法、保險監管法等。壹切與保險的組織、保險的對象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法律規範都是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995於2002年6月30日經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6月28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於2009年2月28日經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第壹次修訂。根據2015年4月2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