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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走人行道怎麽交罰款?

法律解析:不按規定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的,將被罰款10元。只要有處罰決定書的號碼,當事人就應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交警會給壹個處罰決定書,拿著這個處罰決定書去交警設立的銀行繳納罰款就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罰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開具;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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