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該條是關於出租人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法律後果。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但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如果租賃物的維修影響了承租人的使用,那麽出租人應相應降低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3條。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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