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42條對幹涉婚姻、重婚和家庭暴力現象做出了規定。該條款與之前的相關民事法律相比,新增了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的規定,實際上是為了規範實踐中高價彩禮的亂象,有利於規範民間婚俗的正常進行。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四百壹十六條:動產價款抵押擔保的優先權動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款。標的物交付後十日內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人優先於抵押買受人的其他擔保物權人,但留置權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