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不僅從法人制度的角度提煉了公司法的設計理念和制度安排,而且重申了公司法作為特別法的法律地位,為公司法案件的判決提供了可以補充和適用的壹般法律規則。
2.理順公司法與民法典的互動關系,有助於促進公司法與民法典的無縫銜接和同頻振動,促進法官和仲裁員準確選擇裁判的法律依據,在強制性法律規範中識別有效規範。
3.樹立義利並重的商事裁判思維,統壹公司法糾紛案件的裁判標準,防止同案不同判的現象,鑄造司法公信。《民法典》中的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公序良俗、綠色等六項民法基本原則普遍適用於公司的商事活動。
4.平等原則的確立有利於平等保護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共同發展,促進私營企業、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