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知情同意權規定如下:患者需要進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並取得其明確同意;無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9條* *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病情和醫療措施予以說明。需要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並征得其明確同意;無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規定的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