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民法典對婚姻法的修改

民法典對婚姻法的修改

法律分析:2020年5月28日,我國通過民法典,將婚姻法納入第五編“婚姻家庭”,對現有婚姻法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還增加了壹些規定,如修改了撤銷強迫婚姻的起點,刪除了禁止因重病結婚的條款,改為隱瞞重病可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2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解除婚姻的請求應在脅迫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壹方要求解除婚姻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第1053條壹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壹方;不如實告知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 上一篇:美女律師的主角是誰?
  • 下一篇:什麽樣的抵押貸款合同無效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