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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公司解散的規定

法律分析:(1)法人章程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法人機構決議解散;(三)因法人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法人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登記證書,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予以解除:

(壹)法人章程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法人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法人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法人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法人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登記證書,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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