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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勞動合同的規定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上的規定如下:1。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2.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承擔相應責任。勞動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向社會提供的民事服務合同,是有關各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某項勞動服務和勞動成果達成的協議。壹般來說,獨立的經濟實體是在單位之間、公民之間、公民之間產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1條。用人單位的職工因履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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