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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代理詞範文怎麽寫?

法律解析:代理律師(民事壹審)審判長、法官:根據法律規定,受原告(或被告)委托,受某律師事務所指派,我作為原告(或被告)的訴訟代理人,參與本案訴訟活動。開庭前,我聽取了委托人的陳述,查閱了案卷,並進行了必要的調查。特此發表以下代理意見:(闡明案件事實、訴訟請求的依據和理由,或者闡明反駁原告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提建議)。律師事務所律師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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