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在法定繼承順序中處於第二順序的人,包括《民法典》規定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針對的是第壹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第1127條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按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壹級繼承人姐姐。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謂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所謂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