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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的房屋租賃後轉租合法嗎?

法律分析: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房屋轉租,這是合法的。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壹十七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租賃期限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壹十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轉租的,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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