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忠於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3.符合A、B、C、D、E類條件的人員,可通過所在單位申報我市高層次人才分類。
法律依據:寧波市人才認定操作規程。
壹、政策內容
認定我市全職引進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優秀人才、領軍人才、頂尖人才、高級人才、創客人才、基礎人才、民間人才。
二、申報對象
在我市用人單位(含駐寧省屬單位)工作,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創新科學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的各類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