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有下列情形之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與他人壹起生活;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還有其他重大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壹千零九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與他人壹起生活;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還有其他重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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