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1046條
婚姻應當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