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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可以作為參考嗎?

當然可以。

壹般來說,法律條文的引用不包括在參考文獻中,但如果需要說明,可以在腳註中標明,例如《民法通則》第二十條第二十項規定:“條文的內容”等等。

寫作技巧

將光標放在引用引用的地方,在菜單欄上選擇插入|腳註和尾註,在彈出的對話框中選擇尾註,點擊“選項”按鈕,將文檔末尾的編號格式改為阿拉伯數字。確認後,Word在光標處插入引用編號,並自動跳轉到文檔末尾相應的編號。請鍵入參考文獻的描述,並根據參考文獻描述表的格式在此添加相應的文檔。

參考文獻的編號用括號括起來。以word2007為例。插入尾註時,可以先將光標移動到需要插入尾註的位置,然後單擊引用腳註下方的小箭頭。在出現的對話框中,可以自定義,然後輸入括號和數字,再點擊插入,然後自動跳轉到本節/本文檔的末尾。此時,您可以輸入引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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