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屬於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壹切法律規範的總稱。民法的範圍包括民法典,民法典是民法的組成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只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和制定,法律只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修改和制定,行政法規可以由國務院直接修改,部門規章可以由國務院下令部門直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