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壹般民事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對應的是侵權責任的基本分類。三種歸責原則對應著各種具體的侵權責任類型,在構成要件和免責事由上有所不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六十六條* *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