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時效制度是民法典中的壹項基本制度,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在司法實踐中被廣泛運用。在現實糾紛中,訴訟時效的抗辯也是大量案件中經常出現的抗辯;同時,在不同形式的具體案件背景下,訴訟時效適用範圍和時效期間起算點的確定呈現出規則具體適用的復雜性。在很多情況下,能否正確解決上述問題,往往成為影響案件結果的關鍵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
上一篇:秘書和法律顧問誰的職位更高?下一篇:民事賠償,地鐵對方在屏蔽門前壹動不動的站著,在他手機掉地上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