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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在民法典中可以短租嗎?

在民法典中,居住房屋的出租可以是短租。短租是隨著協同消費模式的興起而出現的壹種新的房屋租賃形式。我國法律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0年。有些超過20年的法律是不受保護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705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章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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