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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法典顯失公平的重大誤解

法律主觀性:

重大誤解與顯失公平的區別:重大誤解是指壹方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對合同內容產生誤解而訂立合同。明顯不公平是指壹方利用自己的優勢或者另壹方的無經驗,明顯違背了公平和等價有償的原則。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七條* * *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壹條* * *壹方趁對方處於危險狀態,缺乏判斷力,導致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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