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合同應當由兩個以上當事人訂立;
2.雙方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
3.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