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享有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死者的名譽、肖像、姓名屬於死者延伸的人身利益,應受法律保護。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受法律保護。
人格權是社會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壹項基本權利。
人格利益是指人們對生命、健康、姓名、名字、肖像、名譽的興趣。
人格利益與人格權的區別是利益與權利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