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律關系除了妳說的人身權之外,還包括人格權、財產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
權利主體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第三人都沒有義務主動履行這些權利,只需要在不損害權利主體利益的情況下被動忍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