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2021 1生效的民法典第595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641條
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支付價款或者履行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保留的標的物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