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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第91條有哪些解釋?

法律分析:《民法通則》第91條包括:民法通則第91條。合同壹方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征得合同另壹方的同意,並不得牟利。依法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合同,必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四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條當事人壹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條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讓的,適用債權債務轉讓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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