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別重大飛行事故,造成死亡,壹次死亡40人以上;飛機失蹤,機上有40人或更多。
2.重大飛行事故,造成死亡,死亡人數在39人以下。
3.壹般飛行事故,重傷,重傷人數在10以上。
法律依據
《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等級》
飛行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飛行事故、重大飛行事故和壹般飛行事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特別重大飛行事故:死亡,死亡40人以上;飛機失蹤,機上有40人或更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重大飛行事故:死亡,死亡人數在39人以下;飛機嚴重損壞或迫降在無法運出的地方;飛機失蹤,機上有39人或更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壹般飛行事故:人員重傷,重傷人數在10以上;最大起飛重量小於5.7 t(含)的飛機嚴重受損,或被追到無法運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