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
2、消防工作的審核、檢查和監督。
3.行政復議案件的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法律文書審批程序。
5.刑事立案審批。
6、對刑事偵查工作的審計、檢查和監督。
7.對監管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風險點的預防措施:
1,嚴格審批程序。案件的立案和結案應當履行審批程序。對辦案單位上報的案卷進行嚴格審查後,法律事務部門應當嚴格審查是否立案、結案和終止案件線索調查。
2.嚴格按照《監管場所工作條例》、《看守所重大責任追究條例》、《看守所嚴格管理監獄長、惡霸條例》履行職責。
3.嚴格復議和應訴管理。監督法律部對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提出意見。參加復議和應訴的工作人員與復議或者訴訟有利害關系的,應當監督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