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或者行政處分或者處罰。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壹十七條有制止犯罪活動、告知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義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