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刑事犯罪的,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並將處理結果報告人民法院。
需要註意的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很少,大部分民事案件不會涉及刑事犯罪。如果有具體的案例咨詢,建議咨詢相關律師或司法機關,獲得更準確詳細的解答和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