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二百零壹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級人民法院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同級第壹審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