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1.
民事權利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權利和利益。他們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系中有權作為或不作為,要求對方作為或不作為。
民事權利按利益性質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按功能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和抗辯權;根據效力範圍分為絕對性
權利和相對權利;根據從屬性,分為主權利和從權利。
2.
民事義務是指民事主體為滿足權利人的利益和要求,在特定的民事法律關系中必須作為或不作為。
民事義務可分為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