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是否可以移動,是否會損害其價值,飛機、汽車都是動產。因為它們在法律上具有不動產的某些特征,所以在理論上成為“準不動產”,但在本質上仍然是動產。不動產:土地(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定著物(房屋、建築物),定著物必須滿足兩個條件才能成為不動產:繼續依附於土地,移動會損害價值或功能;它有獨立的經濟用途,不被視為土地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