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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的具體效力是什麽?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有四種,即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和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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