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誰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

誰是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

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壹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依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第133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 上一篇:美聯航和被暴力趕下飛機的乘客和解多少錢?
  • 下一篇:男孩和女孩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