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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代理人的範圍是什麽?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代理範圍:1,當事人近親屬。2、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社會團體推薦的人。4、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但是,被推薦的訴訟代理人必須經當事人同意和授權。5.人民法院準許的其他公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無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推卸代理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其中壹人代理訴訟。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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