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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的地位是什麽?

法律分析:訴訟地位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四條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第壹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應當由法院審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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