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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誰?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自己的權益,從而使訴訟成立的人,稱為原告。與原告相對的壹方被指控侵害了原告的權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並被法院通知應訴的人稱為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收集和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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