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訴: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可以支持受害單位或者個人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支持起訴必須有三個要素:1。支持起訴的主體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2.支持起訴的前提是法人或自然人有損害國家、集體或個人民事權益的違法行為。3.支持起訴的機會必須是受損單位或個人造成了損害,但不可能、害怕或不方便訴諸法院。支持起訴原則的適用:1。對於相關單位來說,支持起訴既是權利,也是義務。2.支持檢察官不能參與訴訟。3.支持起訴的方式、程序和法律地位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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