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上訴撤銷後不能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七條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間從判決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天起計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間從他們收到判決書、裁定書的次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