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若幹問題的聯合通知》第七條。訴訟請求中包括受援人的,法院可以判決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必需的費用,如差旅費、印刷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不是收件人的敗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