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民用爆破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頒發,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實行企業申請、兩級認證和屬地監管的原則。《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按照兩級發證的原則規定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證機關,並對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機關作了特別規定。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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